跳到主要內容
:::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 海洋保育ESG媒合平台

:::

網站介紹 Introduction

國外政策

國際永續新趨勢:從「減碳」邁向「自然資本與生物多樣性」

近年來,全球永續治理的關注範疇,已由氣候變遷與碳排放管理,逐步延伸至自然資本與生物多樣性議題。國際間逐漸形成共識,經濟活動除追求發展外,亦應重視對生態系統及生物多樣性可能造成的影響。

一、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 (GBF)

自1992年《生物多樣性公約》(CBD)通過以來,國際社會持續透過締約方大會推動生物多樣性保育與永續利用。2022年底,生物多樣性公約第15次締約方大會(CBD COP15)通過《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GBF),提出至2030年的全球生物多樣性行動目標。 其中,行動目標3提出,至2030年應確保至少30%的陸地與內陸水域,以及海洋與沿海區域,透過保護區及其他有效保育地區等方式,獲得有效保護與管理,亦即「30×30」目標。 此外,GBF亦鼓勵及推動定期監測、評估並揭露對生物多樣性的風險、依賴程度與影響,範圍並涵蓋營運、供應鏈、價值鏈及投資。顯示生物多樣性議題正逐步由傳統保育活動,延伸至企業治理、資訊揭露及金融決策等面向。

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 (GBF)

二、自然相關財務揭露TNFD

自然相關財務揭露工作組(TNFD)建立自然相關風險與機會之管理及揭露框架,協助組織辨識、評估及管理其營運活動與自然環境之間的依賴、影響、風險與機會。目前TNFD已提供中文版本之建議文件、LEAP方法指南及導入指引,供組織規劃及推動自然相關資訊揭露。 其中,LEAP方法包括「定位(Locate)」、「評估依賴與影響(Evaluate)」、「評估風險與機會(Assess)」及「準備回應與揭露(Prepare)」四個階段,可協助企業盤點營運據點、供應鏈及投資活動與自然環境之關聯。透過系統性評估,企業可及早辨識自然相關風險與機會,並提升風險管理與資訊揭露能力。

自然相關財務揭露 TNFD

三、GRI 101:生物多樣性 2024

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發布之GRI準則,是國際間廣泛採用的永續資訊揭露準則。GRI 101:生物多樣性2024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並取代GRI 304:生物多樣性2016。 相較於舊版準則主要聚焦企業營運據點與保護區、棲地及保育物種之關係,GRI 101進一步將揭露範圍擴大至企業政策與目標、營運據點、供應鏈及商業關係,並要求企業辨識生物多樣性衝擊發生之地點及生物多樣性喪失的直接驅動因子,同時揭露減緩措施、生態系統狀態變化及生態系統服務等內容。

GRI 101:生物多樣性 2024
我要媒合 我要提問